第三十七章 比试(中) (第1/2页)
一看这柄剑就是从中咲当年用过的,说不定还是从家世代传下来的宝剑。我想,拿着这柄剑恐怕不太好吧,要是被武林人士认出来了,我怎么解释?
我就对麻糖说:“我拿这个剑,你也不知道是谁遗失的,要是有人认出来是他丢的,找我来要怎么办?我怎么说的清啊?”
麻糖给我宽心:“没事,它的主人肯定不会找你要的,你看月凰都没有找你要你那柄。”
我说:“你怎么知道不会有人来问我要回去,你难道认识它的主人?”
麻糖一时语塞:“这……”
我说:“我现在事情已经够多的了,要是拿这个剑再惹上什么事回来,就不划算了。”
麻糖眼珠一转:“那要不然我把我的名字刻在这柄剑上,这剑就是我们的了,要是有人怀疑你就给他看,被人就没法说什么了。”
又是刻名字吗……他们从家的人还真是一个想法啊。我把剑递给她,说:“那你来吧。”
她掏出一个小匕首,拿着剑翻来覆去的比划半天,最后还是下不去手,推给我说:“还是你来吧。”
我说:“怎么了呢?”
麻糖说:“我没刻过,怕刻坏了,还是你来吧。”
我说:“我不来,我不会写‘麻糖’两个字。”
“你滚!!”
后来我们谁也没有进行这次雕刻,主要是想这柄剑样式死板,和其它的剑看不出太大区分,若不是和人近身作战也没有人看得出来,正巧当时市面上流行一种贴纸,贴到剑上还可以改变它的形态,等到不用的时候直接撕掉也不会影响美观,因为样式独特,风格清新,一度为少年剑客所喜爱,所以我就出去买了几张这样的贴纸,贴在剑上,尤其是盖住剑柄上的“从”字,这样就不用担心认出来的问题了。
麻糖看了看我贴的贴纸,语重心长的说:“好看是挺好看的,但是明显显得用这柄剑的人像个傻瓜。”
没办法,为了继续参战,我只好当一回傻瓜。
鹿暝的第二场战斗对战的是京城赫赫有名的精城武馆大当家华靖诚。听这名字,可以说这位老兄跟京城真是有着不解之缘,不过堂堂大京城可没有保佑他,刚上场没两分钟,便又被鹿暝掀了下来,干净利落,虽然这次没有把人摔成植物,不过估计没有十天半个月他也别想下床了。这下又惹得群情沸腾,各大媒体的版面立刻从分析我和他到底谁更有优势的话题变成了对他的全方位报道,我很欣慰自己终于能在别人的嘴里歇上个把天了。
很奇怪也很幸运的,我发现麻糖给我的这剑用着格外的顺手。我旁敲侧击的向她打探过这把剑的来历,可是她时刻保持着警惕,丝毫没有透露,只说是自己捡的,就像天上掉的馅饼全被她给接住了一样,天知道她没事为什么要捡路上的剑回来,她又不懂用。
我每天上午用无情剑练,防止它这样放着会变得像以前一样顿了,那我这几个月来就白用了;下午则用“麻糖剑”练功,为了更加熟悉这个手感。越用我就越发现,这柄剑仿佛就是为我准备的一样,不管我用哪招哪式,这柄剑都很容易的可以使出来,甚至有时候比无情还顺手。我师父以前和我说过,一柄剑是否顺手是有很多考虑因素的,假如刚上手就能说“啊,这就是我找的那柄”这样,那这样一柄剑,一定是为了告诉你一件重要的事才来到你面前了。这真是一个让人崩溃的想法,我想,一柄剑,应该就是会适合很多人的吧,就像我爹天生和屠夫一样更适合屠刀。
很快的,我的复赛第二场也到了比赛的日子。今天的对手叫做白殷殷,还是个妹子。这我倒是没有想到,想来我都没有和女人打过,一时间我还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对她出手。麻糖在下面给我打气说:“怕什么,不就是一个女人,你出手的话一定没问题。”
我说:“一个你我都很难对付了,跟你呆了这么久我都没有搞清楚过规律,何况这个白殷殷,我都没有听说过她。”
麻糖推我一把说:“所以说我之前跟你在一起就是为了锻炼你对付女人的办法,这次你不会有问题的,勇敢的去吧!”
我不情愿的走上台,然后看见了今天的对手,是个肤色很白,唇色殷红的女子,还真对得起她的名字,咋一看还挺吓人的,仔细看看倒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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